患者就医死亡,近亲属可主张医疗损害赔偿吗? |
分类:时事点评 时间:(2023-09-06 10:13) 点击:27 |
如果发生医疗事故,院方是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如果双方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考虑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纠纷,受害人是可以提起诉讼的。那么,受害人家属可以提起医疗损害赔偿诉讼吗? 网友咨询: 患者就医死亡,近亲属可主张医疗损害赔偿吗? 律师解答: 医院对患者的治疗行为存在过错,致使患者死亡,符合民事过错行为侵害生命权的一般法律特征,应当承担患者近亲属的死亡赔偿金。 在医疗损害纠纷中,支付患者死亡前医疗费或死亡后丧葬费的,有可能不是近亲属,而是其朋友、其他人或某一组织,那么实际支付费用的人也可以自己的名义请求医院赔偿医疗损害的费用。 医疗损害赔偿责任通常是过错责任,即医疗机构或人员在诊疗期间如果存在过错,则一般需承担相应责任。值得注意的是,以下三种情况可以“推定”医疗机构具有过错: 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其他有关诊疗规定的; 2.隐瞒或者拒绝提供与争议有关的病历资料的; 3.丢失、伪造、篡改或者非法销毁病历的。 律师解析: 发生医疗损害纠纷后,建议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1.医患双方可以就纠纷问题进行协商,医疗机构的调解部门一般设在医务部或医患沟通办公室; 2.向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3.向医疗机构所在地所属卫生行政部门反映; 4.向人民法院提起医疗损害赔偿诉讼; 5.医患双方还可以共同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鉴定,得出结论后再进行协商解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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