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误诊的赔偿标准是怎样呢?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23-09-06 10:18)    点击:28

不同的医生在职业方面的素质、水平不一样,因此即使是医生也是有可能出现误诊的情况,对于这样的情况其实我们也应该适当的理解一下,但因为误诊造成了损害的,此时也可以要求赔偿。

网友咨询:

医院误诊的赔偿标准是怎样呢?

律师解答:

医院误诊的赔偿标准有:

1.医疗费。

2.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陪护费。

5.残疾生活补助费。

6.残疾用具费。

7.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8.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

9.交通费。律师解析:

医院误诊维权的流程有:

1、及时保留证据,如果病人死亡,及时保护尸体,并向所属主管部门要求医疗鉴定;

2、处理过程。医疗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接到投诉后会立即指派专人妥善保管原始资料,封存有关医疗物品,防止病程涂改、伪造、隐匿、销毁。如病人死亡会主动提出尸体解剖,如果没有,病人家属应提醒。然后主管部门会组织医疗行政管理部门展开调查,并形成调查报告,必要时会报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个体开业的医务人员、乡村医生发生的医疗纠纷由批准开业的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调查、处理;

3、处理后果。如系一般医疗纠纷,在调查后,则可由医务部与病人协商解决;

4、医院会将医疗纠纷处理领导小组或医疗单位处理意见与病人或家属商谈,争取协调解决。如确属医疗单位问题,必要时予以经济补偿或赔偿;

5、如纠纷仍未能解决,建议患者或家属进行医疗事故鉴定;

6、如病人或家属对一级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的最终鉴定结论仍然不服,则可诉诸法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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