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销售假药构成什么罪?应该如何量刑?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23-09-06 13:45)    点击:32

生产销售假药,是指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生产、销售假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那么,生产销售假药构成什么罪?应该如何量刑?

一、生产销售假药构成什么罪?应该如何量刑?

生产销售假药涉嫌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根据相关规定,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与生产、销售、提供劣药罪的区别是什么?

1、犯罪对象不同。生产、销售劣药罪的对象只能是劣药,而生产、销售假药罪的对象只能是假药。假药和劣药的范围由《药品管理法》明确规定。

2、构成犯罪的标准不同。生产、销售劣药行为只有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才构成犯罪,在犯罪形态上属结果犯。生产、销售假药行为只要足以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就构成犯罪,在犯罪形态上属危险犯。

3、两种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不同,处罚也不同。劣药的实质是药品质量和使用效能达不到标准规定和预期治疗效果,而假药多数情况下是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假药”往往比“劣药”对人体造成的危害大,因而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的法定刑要重于生产、销售、提供劣药罪,前者法定最高刑为死刑,后者为无期徒刑。

4、行为人既生产、销售、提供假药,又生产、销售、提供劣药的,均构成犯罪的,应分别定罪,实行数罪并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假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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