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医疗责任协议后,还可以起诉吗? |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23-09-06 15:49) 点击:144 |
方为了心理踏实,往往会让患方写下“患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起诉或要求赔偿”的“保证”,但实践中,签署协议后,患方经常会出现对赔偿协议不满或反悔,而要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协议。那么签了医疗责任协议后,还可以起诉吗? 网友咨询: 签了医疗责任协议后,还可以起诉吗? 律师解答: 签了医疗责任协议以后仍然是可以起诉的,因为造成患者人身伤害的免责条款是没有任何的法律效力的。如果说,是因为院方主观过错发生了医疗事故,受害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医院进行赔偿的。患者在做手术之前家属所签订的手术风险单,和院方过错性造成的损害并不冲突。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医疗事故中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是:过错原则或推定过错原则。归责原则是确定行为人民事责任的理由、标准或根据。归责原则是由社会经济生活条件为基础的法律上用以确定行为人责任的指导思想的具体体现。 律师解析: 我国民法典确立免除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同一方当事人财产的条款无效,是因为这种条款严重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如果允许这类条款的存在,就意味着允许一方当事人可能利用这种条款欺骗对方当事人,损害对方当事人的合同权益,这是与合同法的立法目的完全相违背的。 对于本项规定需要注意的有两点: (1)对于免除一方当事人因一般过失而给对方当事人造成财产损失责任的条款,可以认定为有效。 (2)必须是免除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对方当事人造成财产损失的条款无效。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也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法院提起诉讼。”自行协商为首选途径,医患双方通过协商,达到交流沟通,消除误会,增进理解,相互体谅,平息矛盾,解决纠纷。 医患双方发生医疗纠纷后,通过协商对纠纷的性质达成共识,对有无医疗过失或是否属于医疗事故达成一致意见,并对解决纠纷的方式方法及双方权利义务作出约定,这就是民法意思自治原则在解决医疗纠纷中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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