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患者原因延误治疗导致的不良后果,主要指的是患者的哪些行为? |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23-09-06 15:51) 点击:129 |
医疗意外是指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了不良后果,以及在现有医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那么因患者原因延误治疗导致的不良后果,主要指的是患者的哪些行为? 网友咨询: 因患者原因延误治疗导致的不良后果,主要指的是患者的哪些行为? 律师解答: 因患者原因延误治疗导致不良后果主要指的是患者以下行为: 1、患者对医疗行为不理解,不按医嘱服药和私自服药; 2、患者出于某种动机和目的,不真实反映病状; 3、全麻醉手术擅自进食发生受损中或手术后呕吐反流致患者死亡; 4、术后过早进餐,隐瞒呼吸道吸入异物的情节,导致医生将呼吸道异物误诊为呼吸道炎症,延误病情; 5、不遵医嘱擅自喂食禁忌药物或食物。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疗事故: (一)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二)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 (三)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 (四)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 (五)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 (六)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 律师解析: 医疗差错,是指在诊疗护理过程中,虽然由于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而给病员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损害结果,但尚未达到《条例》中所规定的严重程度。有的学者认为,医 疗差错是指因诊疗护理过失使患者病情加重,受到死亡、残废、功能障碍以外的一般损害和痛苦。具体来说,医疗差错就是由于诊疗护理中的过失行为而给病员造成 低于四级医疗事故的损害结果。也就是说,医疗差错与医疗事故的行为性质是一样的,只是由于前者并未达到法规规定的严重程度,而不能被认定为医疗事故。医疗差错本身又分为严重差错与一般差错。
该文章已同步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