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强制拆除问题的批复 |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13-04-02 20:34) 点击:507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强制拆除问题的批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强制拆除问题的批复》已于2013年3月2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72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4月3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2013年3月27日 法释〔2013〕5号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根据行政强制法和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精神,对涉及违反城乡规划法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的强制拆除,法律已经授予行政机关强制执行权,人民法院不受理行政机关提出的非诉行政执行申请。
该文章已同步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