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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双方是再婚结合,七年后因感情不和男方提出离婚。女方不离,并要求男方赔偿5万青春损失费,应该赔偿吗
男女双方是再婚结合,七年后因感情不和男方提出离婚。女方不离,并要求男方赔偿5万青春损失费,应该赔偿吗女方是农村户口,在城里打工,俩人婚后没有房子,住在婆婆家,女方从不做家务,久而久之感情不好,男方提出离婚。女方为了不用租房,且工资较低,坚决不同意离婚,实在要离需男方付五万元损失费,请问这样要求成立吗?
地区:辽宁-大连 分类:民事法律-婚姻家庭 提问时间:2014-02-08 18:45:15
提问者:ASK1391856315fgl
 
刘德斌
刘德斌律师
辽宁 大连
15141168900
你好!无法定情形不存在赔偿的说法。协议不成的,可起诉离婚,只需分割夫妻共有财产即可。
回答时间:2014-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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